【法官说法】男子伪造公章讨要被盗刷钱财获刑
2020-12-04 08:37:21          来源:岳塘新闻网 | 编辑:郭璇 | 作者:刘泽佳 刘倩         

岳塘新闻网12月4日讯(通讯员:刘泽佳 刘倩)信用卡被盗刷了怎么办?想必大家都会选择及时寻求公安、银行的帮助。然而,一男子不走寻常路,伪造公安机关的印章来讨回钱财,最终落了个人财两空,把自己送进了监狱。近日,岳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伪造国家机关印章案件。被告人田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责令田某退赔被害单位83000元;两枚伪造的印章被依法予以没收。

2019年9月,被告人田某因参与网络赌博致自己的银行卡被盗刷,其在查询银行卡流水时发现自己的钱被转到浙江省杭州市的某商务服务公司,于是多次去该公司要求返还被盗刷的钱财,最后在该公司找到负责此事的张某,张某要求田某提供一套完整法律文书,才能返还财物。2020年1月,田某在湘潭市岳塘区通过“私刻公章”的小广告联系了彭某(另案起诉)私刻了两枚公安局的假公章,并伪造了一套盖有两个私刻假公章印鉴的资金返还文书,后交给张某,张某帮其返还资金83000元。得逞后,田某故技重施,于2020年7月再次要求张某帮忙退还资金65000元,但此次张某就资料的一些细节问题以及办案单位人员为何不来事宜询问田某,田某多次以各种理由推脱,张某便怀疑田某提供的资料系伪造,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至此案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田某伙同他人,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的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在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共同犯罪中,田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田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之规定,对其作出如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印章是企业单位身份的证明,国家已将刻字业(包括刻字工厂、刻字店、摊等)纳入特种行业,归公安机关实行治安管理。法官提醒:市民在签署或收到涉及国家机关的文书资料时要多留一个心眼,注意保留相关资料、物品等作为证据,若怀疑资料系伪造,可以到有关部门查询真伪,并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自己信用卡被盗刷,在报警的同时,还要第一时间联系发卡行,告知银行卡被盗刷的相关事宜,并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及时采取挂失、冻结等措施,保留好相关凭证,以便日后银行调查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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